政府报告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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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

政府工作报告 ——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

各位代表:

现在,我代表国务院,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。